2015年秋季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通知
作者:招生办公室 2015-07-15师继网招[2015]43号
各校外学习中心:
经我院安排,2015年秋季招生入学考试时间分别为7月11日、9月5日。各学习中心需要按照我院要求做好秋季招生入学考试的安排和组织工作,在招生期间须与我院网络教育部保持密切联系!
以下为秋季招生入学考试的具体要求,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执行:
1、7月、9月两次招生考试全部实行纸质考试,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严格按照我院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一)。
2、各学习中心需认真查看《关于规范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通知》,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
3、2015年7月、9月两次招生考试数据分别按照“2015年7月份、2015年9月份”招生批次录入,录入前请填报招生考试申请表。2015秋要求全面使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身份证相关信息,请各学习中心老师务必做好学生组织及数据录入工作,确保学生信息(尤其是关键信息)的准确性,考试之前可以继续接受报名,关于数据采集的填写要求请查看附件二。
4、按照我院的要求规范组织秋季招生考试,并及时提交考生报名材料,试卷申请、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三。
特别说明:秋季招生考试要求学习中心上传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曾用名证明及免试材料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二中的说明。
5、新生照片采集要求及粘贴模板详见附件五。
6、秋季招生招收免试学生(具体免试申请条件详见平台招生公告中的《关于免试入学条件的规定》),但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请各学习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组织秋季招生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不能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详细要求见各附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58806257、58806237。
附件
附件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15年秋季招生报名数据、扫描件采集要求和注意事项
附件三:报名材料的提交、考前辅导、试卷申请、考试要求及考务注意事项。
附件四:校外学习中心代码及简称对照表
附件五:新生电子照片采集的相关要求及采集功能操作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